《寿康宝鉴》· 第 1 篇
寿康宝鉴序(印光法师撰)
按语:此序系印光大师于民国十六年岁次丁卯孟冬,为重订《寿康宝鉴》所亲笔撰述,开门见山点明好色之祸患与保身立命之大经大纲。
吾常谓世间人民,十分之中,因色欲而死者,概有四分。因色欲而受病,因别病而死者,亦有四分。其由命尽而自然死者,不过十分之一二而已。
茫茫世界,芸芸众生,蒙蒙然死于色欲者,不知其几千万亿也!可不哀哉,可不畏哉!
人自受胎以至成人,父母胞胎鞠育之艰,师长提携教诲之劳,国家社会保护之恩,不知费几多心血精力,方能成此身躯。当其成立,正宜奋发有为,光宗耀祖,利济群生,上报天地父母师长国家之恩,下为子孙后代立模立范。
何期知识未开之时,先受邪朋之诱导,或睹诲淫之画报小说,遂至神魂颠倒,情不自禁。或犯手淫自戕其躯,或犯邪淫败人伦常。精血枯竭,骨髓空虚,神识昏迷,疾病丛生。未老先衰,或致夭折。纵不即死,亦形骸枯槁,百病缠身,废弃终身,毫无作为。
其尤可痛者,莫过于近世所谓自由恋爱、纵欲主义之风日盛,青年男女,不知节制,视人伦大防为儿戏,视名节操守为腐败。因之身败名裂、损阴绝嗣者,触目皆是!
《不可录》一书,备载戒淫得福、犯淫致祸之古今事实,兼载保身节欲之格言与戒期法则。其言切实,其事彰明,诚为救世之良药,保身之神丹也!
余不忍见青年俊秀,无知自投于欲海火坑之中,爰于民国十六年,将是书详加考订,增其未备,删其重复,改其名曰《寿康宝鉴》,印行流通,普赠世人。祈愿天下有志之士,见者闻者,咸生警惕,克除嗜欲,保全精神,修德进业,以共享安乐寿康之福!